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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违规印企被通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第一季抽查结果出炉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3 10:16:00

5月6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今年第一季度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在第一季度对5个省(市)的33家印刷复制企业的双随机抽查中,检查组指导地方管理和执法部门对13家违规企业进行了警告或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及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到4.5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检查中还没收用于违法活动的专用设备4台。

 

13家违规企业及违规原因分别为,重庆琼鑫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河北省保定市北方胶印有限公司等2家违规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委托印刷出版物;小森印刷(北京)有限公司非法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北京华邦印刷有限公司等6家未验证印刷委托书、准印证,违规印刷出版物、内部资料;山西金艺印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通报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各地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治理能力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成全年管理任务。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2019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第一季度,国家新闻出版署组成检查组,对北京、河北、山西、重庆、陕西等5个省(市)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部资料”)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围绕今年确定的重点监管内容,按照“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的原则,随机抽查了5个省(市)的33家印刷复制企业,指导地方管理和执法部门对13家违规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抽查中,北京、河北、山西、重庆、陕西等省(市)管理和执法部门查处违规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特别是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态度坚决、落实到位,强化了市场管控。

 

二、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

 

截至4月10日,各地管理和执法部门共对13家违规印刷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3家)

 

1.重庆琼鑫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盗印《高职高专系列数学教材高等数学》等出版物。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150.67元、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重庆聚彩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印刷教辅类非法出版物《五年级语文寒假》。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委员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重庆市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校印刷厂。该厂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印刷教辅类非法出版物《导学精要》。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其作出没收用于违法活动的专用设备4台、没收印刷品2册、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违规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委托印刷出版物(2家)

 

4.河北省保定市北方胶印有限公司该公司违规接受非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杨家将》。河北省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其作出没收出版物散页15令、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山西相敦印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违规接受非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普通高中新课程问题导学案 数学选修1-2(人教A版)》。山西省晋中市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5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非法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1家)

 

6.小森印刷(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违规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星光淑女会1:致你纯白色的小美好》。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3.36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未验证印刷委托书、准印证,违规印刷出版物、内部资料(6家)

 

7.北京华邦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搜集》。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48万元的行政处罚。

 

8.北京元亨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前沿》。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2.45万元的行政处罚。

 

9.河北省固安华明印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印刷委托书,违规印刷出版物《心理猎人》等。河北省固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2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10.山西嘉祥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山西省太原市文化局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1.陕西省咸阳新丽彩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准印证,违规印刷内部资料《凤凰台》等。陕西省咸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2.陕西省兴平市博闻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验证印刷委托书,违规印刷出版物《物联网技术》等。陕西省兴平市文体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未按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1家)

 

13.山西金艺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变更经营场所,未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山西省太原市文化局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内部资料审批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内部资料是今年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违规核发内部资料准印证

 

1.违规向应由出版单位出版的学术期刊、文学作品、年鉴等核发准印证。如河北省井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批准的《耳鼻喉科学研究》、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汾河》、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铜川年鉴(2017)》。

 

2.违规向无需申领准印证的印刷品核发准印证。如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批准的《重庆演出展览信息》。

 

(二)内容审读制度落实不到位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批准的《荣昌政协》含有超出其编印目的的历史回忆录等内容。

 

(三)对编印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不严

 

1.标注不规范,未在封面完整印刷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未在明显位置标明发送对象、印刷日期、印数等。如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河北科协》、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陕西国土资源》。

 

2.违规刊登广告。如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电传动技术》。

 

3.违规将社会公众及无隶属关系和指导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发送对象。如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学术论丛》。

 

4.违规使用“报、刊”等字样。如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河北检察(月刊)》、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西安房地产(双月刊)》。

 

5.违规标注价格。如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蟒原》。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管理和执法部门要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印刷复制业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

 

(二)强化治理能力建设

 

各地要不断增强工作引导能力,把工作职责从行业监管提升到行业治理,全力抓好自身职能建设,调动各方积极性,构建底气更足、起点更高、格局更宽的干事创业平台。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新闻出版局要贯彻落实《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指南》有关部署,推进京津冀印刷业协同发展。山西省新闻出版局要加强对内部资料的归口统一管理,确保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岗位到人。重庆市新闻出版局、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要对违规印刷教辅类非法出版物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陕西省新闻出版局要加强培训教育,指导督促印刷企业健全承印登记、验证等制度。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四)完成全年管理任务

 

一是抓紧制定2019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管理风险防控方案,及时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每个季度组织一次随机抽查,全年抽查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具有出版物印刷能力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0%,抽查内部资料样本比例不低于50%。三是配合办好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强化阵地建设和引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