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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进出口风险,这个包装标准也要读懂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1 08:46:00

新年将至,市场上各种礼品琳琅满目,礼盒们如同“套娃”,层层包装,穿上厚厚的“马甲”,有些化妆品更是“住进”了“豪华别墅”。商品过度包装不仅增加了进出口企业负担和被通报风险,而且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商品包装“瘦身”迫在眉睫。

本期以食品和化妆品为例,让我们一起读懂“瘦身”标准,向过度包装说“不”。

#01 - “瘦身”国标解读 -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于202391日实施,对包括月饼、茶叶在内的31类食品及16类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空隙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31类食品及16类化妆品的销售包装,对于出口至国外的食品和化妆品、运输包装,以及出厂时价格为零且标识“赠品或非卖品”字样的产品不适用。

# 概念解读

过度包装是指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

包装空隙率是指包装内去除内物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

包装层数是指完全包裹内装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装的层数。

读懂术语定义很重要,例如包装层数需要注意的是完全包裹指使包装不致散出的包装方式。

关键词:完全包裹。如果是敞口的手提袋,则不算在包装层数内。而且商品包装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

# 要求解读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空隙率要求:

◆ 当内装单件净含量小于等于1 mL或者1 g,包装空隙率不超过85%

◆ 当内装单件净含量大于1 mL或者1 g,且小于等于5 mL或者5 g,包装空隙率不超过70%

◆ 当内装单件净含量大于5 mL或者5 g,且小于等于15 mL或者15 g,包装空隙率不超过60%

◆ 当内装单件净含量大于15 mL或者15 g,且小于等于30 mL或者30 g,包装空隙率不超过50%

◆ 当内装单件净含量大于30 mL或者30 g,且小于等于50 mL或者50 g,包装空隙率不超过40%

◆ 当内装单件净含量大于50 mL或者50 g,包装空隙率不超过30%

包装层数要求是粮食及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包装成本要求是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像月饼、粽子这类产品包装不应超过三层。茶叶这类产品不应超过四层。

包装层数的计算方法为直接接触内装物的包装为第一层,依次类推,最外层包装为第N层,N即为包装的层数。直接接触内装物的属于产品固有属性的材料层(如粽叶、竹筒等),以及紧贴销售包装外且厚度低于0.03 mm的薄膜不计算在内。

包装成本计算方法为:包装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比率(Y=第二层到第N层所有包装物成本的总和(C)÷商品制造商与销售商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或该商品的正常销售价格(P)×100%(价格单位都为元)。公式为:Y=C/P×100%

包装空隙率X=[商品销售包装体积Vn-∑ (内装物体积V0×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 /商品销售包装体积Vn×100%,公式为:图片。k的取值依据商品而定,详见GB 233502021附录A

销售包装层数仅为一层的食品或化妆品,无需计算包装空隙率,即可判定包装空隙率合格。

# 案例分析

外形尺寸为30 cm×30 cm×15 cm的木质茶叶礼盒,礼盒包含了总体积为420 cm3的绿茶和总体积为400 cm3的红茶,总内含物为600 g。礼盒外面紧贴一层厚度为0.02 mm的薄膜,红茶和绿茶分别用铁罐子包装,每罐红茶和绿茶分别有10小盒。礼盒售价为500元,第一层包装为20元,除第一层包装外,其他包装总价值为110元。请问该茶叶礼盒是否符合国标GB 233502021

# 解读:

从包装层数分析,由外到内厚度为0.02 mm的薄膜小于0.03 mm,所以不算层数,“木质礼盒”为第一层,“铁罐”为第二层,“小盒”为第三层,满足茶叶包装不超过四层的规定,符合国标要求。

从包装空隙率分析,茶叶k值为13,根据计算公式包装空隙率X=[30×30×15-(420×13+400×13] /30×30×15)×100%=21.04%,总内含物为600 g,包装空隙率不超过30%,符合国标要求。

从包装成本分析,第一层包装为20元除外,其他包装总价值110元,根据计算公式Y=110/500×100%=22%,包装的成本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不符合国标要求。

商品包装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因此该茶叶礼盒包装为过度包装,不符合国标要求。

#02 - 国外“瘦身”标准 -

出口商品包装应符合出口市场所在国或组织的法规标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几个主要出口市场关于商品过度包装的法规。

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的提案,关于限制过度包装方面规定从2030年开始,销售包装、分组和运输包装(包括电商包装)的每个包装单元的设计都应使其重量、体积和包装层数方面减少到确保其包装功能的最小尺寸。

美国颁布的《合理包装和标签法案》对商品的包装和包装物上的标签、标准的制定、审查、报告、处理程序有完整的规定。

日本颁布的《包装新指引》中对包装容器的体积、容器内的空位率、包装成本等作了明确规定。

韩国颁布的《关于产品各种类包装方法的标准》对包装空间和包装层次都作了明确规定。

海关提醒

商品过度包装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还会加重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给商品包装“瘦身”迫在眉睫,海关建议相关进出口企业:

一方面充分了解国标以及各出口国家的法规标准,全球范围内都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自检自查、材料更新换代和合规文件准备,以充分准备应对法规变化,避免不必要的进出口损失。

另一方面加强科技创新,推广绿色设计。积极研发使用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新材料,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生产、销售、回收全过程,增强企业内生创新动力,加强同海关、行业协会等部门合作,形成持久创新动能,从而支持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