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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7 09:21:00 日前,2024年第2号国家标准公告——《关于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 一、标准内容 1.将4.2条更改为: 4.2 包装层数 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2.将4.3条更改为: 4.3 包装成本 4.3.1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在产品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如下: a)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的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 b)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的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 c)其他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20%以内。 4.3.2 月饼、粽子和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3.增加4.5条,内容如下: 4.5 商品包装质量 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 4.将附录A的“表A.1 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更改如下: ——针对产品生产的不同工艺增加了三段表中的段,为“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k值为18.0,其中采用此工艺的速食干海参产品k值取60.0。”“采用膨化工艺的产品k值为20.0。”“采用喷雾干燥工艺生产的粉类产品或采用喷雾干燥工艺生产的原料为主混合的粉类产品k值为6.0。” ——更改脚注b为“乳粉和调制乳粉产品k值取6.0。” ——更改脚注h为“干制紫菜产品k值取60.0。鱼松和虾松产品k值取10.0。速食干海参产品k值取22.0。” ——更改脚注i“膨化豆制品k值取20.0。干制豆制品k值取12.0。包装内有10个(含)以上单件的冲调类豆制品k值取11.0。” ——“商品类别”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并分别规定k值为9.0和13.0。删除茶叶及相关制品脚注号g。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增加脚注k为“太平猴魁、六安瓜片、安吉白茶、武夷岩茶、云南大叶种茶、单丛茶、毛峰、白毫银针、白牡丹、寿(贡)眉、陈皮k值取20.0;叶类和花类代用茶k值取60.0。” ——蔬菜制品增加脚注1为“不包含干制食用菌。”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增加脚注m为“带壳的葵花籽或核桃以及含干制水果的产品k值取7.0。” ——特殊膳食食品增加脚注n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k值取6.0,其中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k值取10.0(婴幼儿米饼k值取20.0)。辅助营养补充品中肉酥k值取10.0。” 表A.1内容如下: 表A.1 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5.增加5.7条,内容如下: 5.7 商品包装质量计算方法 按照公式(3)计算: W=(M1-M2)/M2 式中: W——商品包装质量与内装物质量比,质量比取整数; M₁——商品总质量,单位为克(g); M₂——商品内装物质量,单位为克(g)。 二、标准实施要求 本修改单中表A.1中增加的表中的段和修改的脚注b、h、i、k、1、m和n的相应内容发布即实施。本修改单实施日期前生产的符合GB23350—2021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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